早前參加某慈善機構主辦的「愛‧女孩」攝影比賽,可惜不入三甲。
這攝影比賽旨在喚醒世人關注及爭取女孩在全球多個地區都要得到公平的待遇,比賽的評分準則包括 (a) 主題相關程度(30%);(b) 表達信息(20%);(c) 創意(20%);(d) 攝影技巧(15%);及 (e) 構圖(15%),而評審團由一班專業人士、學者及社會名人所組成,獨欠攝影專家。
我選了以下一幅照片參賽,早前Facebook投票,也得到多位朋友投票支持,在此向大家致謝。
我曾跟老友分析照片失敗的原因,他認為照片是一幅普通的旅遊照片,如果採用大頭相,加上女孩憂愁的面容,感染力及貧窮感覺便十分強烈,必能打入三甲。
雖然我同意老友的意見,但我亦有自己的觀點,照片是前年我在柬埔寨旅行時拍攝的,當時在首都金邊某著名寺廟門外,見到一名女孩赤著腳,頭卻頂著大竹盤,向遊客售賣各式零食。
如果這女孩生活在香港,一定很開心跟同齡朋友玩耍及開心上學,但在柬埔寨,卻要為一日三餐的生計而工作,年幼的她,小小身體,竟然頂著比她身體還大的竹盤,真擔心她頭部受創,後患無窮。
從這幅照片所見,這女孩面帶笑容,天真可愛,給人開心的感覺,仿彿也能將快樂感染他人。我採用全身照的構圖,能讓觀眾看到現場環境,以及小小身體支撐大竹盤的荒謬感。
畢竟,評審一幅照片的好壞有時十分主觀,四十多幅參賽作品爭三個勝出名額,談何容易?公開組冠軍照片採用黑白大頭的構圖,從女孩眼眸裡,仿彿看出她的控訴:能給我一個讀書機會嗎?
亞軍照片也是採用大頭構圖;至於季軍照片,則是一名背著厚重書包的女孩在荒地走過,普通之極,但帶出了「路途雖然漫長,從不放棄求學機會」的正面訊息,相較之下,我照片的訊息便大大減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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