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7

聽障人士對電視字幕的需求

電視節目沒有字幕,嚴重影響聽障人士接收資訊的權利。在每週一至五晚上11時播出的無綫晚間新聞,加插了主播與記者的即場對話,他們說甚麼呢?聽障人士不知道,因為這些對話片段沒有字幕提供,記者正在談論的可能是人類豬型流感的最新消息。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的直播論壇,候選人之間唇槍舌劍,但他們說甚麼呢?聽障人士都不知道,因為根本沒有字幕,候選人的辯論可能影響聽障人士投票的決定。由此可見,電視字幕對聽障人士的重要性,根本毋庸置疑。

《殘疾人士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關於無障礙的條文提到,殘疾人士有權生活於一個無障礙的社會,享有無障礙的資訊、通信和其他服務(包括電子服務和緊急服務),因此政府有責任確保各管業機構在其向公眾開放的建築物內,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的環境及設施,如引路徑、凸字標誌和易讀易懂標誌、手語翻譯、緊急訊息電子通告板等。

而《公約》第30條關於文化藝術和康樂體育活動的條文亦明確指出,殘疾人士有權參與各項文化藝術和康樂體育活動,因此有關當局需採取措施確保所有文化資訊、電視節目、電影、戲劇及其他有關活動均以無障礙形式提供予殘疾人士。

因此在週二晚,趁著廣播事務管理局舉行第二場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中期檢討公聽會的機會,作為邀請團體之一的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便派出三名聽障代表在會上表達對電視字幕的強烈要求,現將各項要點歸納如下:

1. 加強字幕安排

強烈要求兩間本地免費電視中文台應該24小時提供字幕,以保障聽障人士享用資訊的平等權利。有些聽障人士需要輪班工作,多在不同時段收看電視,因此當局只規定在晚上提供字幕是不足夠的。

2. 重播、錄影、非現場節目的字幕

由於直播節目沒有字幕提供,聽障人士根本不明白內容,因此要求有關當局制訂直播節目字幕的政策,以及研究提供即時字幕的可行性。現時很多諸如《東張西望》的直播節目,主持人是照稿讀出的,如果能夠提供更多文字或撮要資訊(highlight),並配上字幕,就算和現場有所偏差,對聽障人士也是很有用的。

3. 廣告字幕

現時電視播出的廣告,大部分沒有字幕,使聽障人士不明白廣告內容,其實他們都是消費者,有權利了解廣告的內容,因此要求所有廣告都要加上字幕。

4. 直播節目、重要消息公佈加上手語翻譯

現時電視台並沒有在突發新聞或政府重要公佈的直播節目上,例如人類豬型流感、行政長官選舉、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立法會會議等,提供任何字幕,亦不會安排重播,聽障人士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有欠公平,也減低他們參與社會、文化及政治活動的機會,因此強烈要求電視台增添字幕,以及提供全面手語翻譯。

5. 加強數碼台字幕的規定

由於科技的進步,聽障人士對數碼台字幕的要求要比「模擬頻道」更高,因此要求現時字幕規定須包括「非同步廣播」的數碼台,例如無綫電視互動新聞台並沒沒有字幕提供的。此外,數碼台可以提供多種語言以供選擇,因此希望英文台可以同時提供中英文字幕。

6. 以殘疾人士為對象之節目

雖然現行節目規定電視台必須製作以青少年、長者為對象的電視節目,但卻沒有任何以殘疾人士為對象之節目,因此,建議規定電視台必須製作若干比例的電視節目,以達到維護殘疾人士的權利、促進他們融入社會,達至傷健共融的目的。

7. 為聽障人士而設的字幕

電視台可以參考外國電視節目,增加一些專為聽障人士而設的字幕,例如:以不同顏色的字幕代表不同人士的講話,電話鈴聲響時,會打上「電話響聲」的字幕。

8. 直播體育節目的字幕

聽障人士收看直播體育節目,感到十分困難,例如足球比賽,因為不知道主持人正在說些甚麼,但是美國的電視台則會配上字幕,並即時列出球員的名稱及正在進行哪一項簡單動作。如果本地電視台能仿傚,則可以幫助聽障觀眾了解賽事的情況。

翌日打開報章,有關公聽會的新聞著墨不多,大部份意見都是圍繞著 (1) 對新聞自我審查的憂慮;(2) 要求當局開放頻度,提供更多免費電視台;(3) 電視台壟斷問題;(4) 對電視節目質素的批評。其他意見諸如 (1) 要求增加體育節目之播放;(2) 增加播放卡通片;(3) 對引進台式八卦綜藝節目的批評,都有簡單報導,但有關電視字幕的訴求,卻鮮有在報導中提及,未免令人失望,更令聽障人士產生被社會普羅大眾忽視的感覺。

結束時,我將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早前向聽障會員收集的問卷及意見,親手交給廣管局主席何沛謙,對方用官腔作簡單回應:「我們會跟進處理」,便將這些意見書交給身旁助手,態度似欠誠懇。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在會上指出,台下公眾不斷發表意見,但台上的電視台代表僅在最後十分鐘才作總結回應,這不是良好的交流。何主席回應稱,公聽會的目的在於聽取公眾意見,全部收集後才讓業界代表作統一回應。不過,文化界的胡恩威卻批評,每名市民只限發言三分鐘,根本不足以表達意見,認為廣管局只是「做show」。

公聽會主要收集公眾人士對兩家電視台服務的意見,但當晚的焦點卻幾乎集中於無綫總經理陳志雲,會場內火藥味十足,不少市民表現得十分激動,紛紛批評兩家電視台的節目質素與新聞審查,而陳總更成為示威者矛頭所指的熱門對象,他在總結時更慘被「圍剿」,一名「107動力」的成員更手持「浪費電視頻道」紙牌衝上台,場面十分混亂,然而,主辦單位的保安不夠專業,未能阻止示威者行動。陳總畢竟見慣大場面,處變不驚,公聽會才有驚無險地結束。

說實話,場內示威常客時常高聲叫囂,不時打斷別人發言,如此野蠻行為對大會有欠尊重,對社會和諧不但毫無好處,更會加深怨氣,製造社會分化。若然以為這樣大吵大鬧,便會讓有關當局作出讓步,恐怕會向社會傳達了不良的訊息,甚至會改變日後公眾和平表達意見的手法,轉趨激進,造成惡果,甚至影響下一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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