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亦是朋友」一向是我的處事態度,昔日情侶,為甚麼不能成為知己好友?但我忽略的是,男女大不同,彼此看法思想根本不一致。
她,一位善良又漂亮的女人,是我的初戀女友,我對她示愛多達四次才打動她的心,奈何自己從未將她放在第一位,竟然一個月才見她一次,加上我沒有宗教信仰,我們的關係不足半年便結束了。
一直未對她忘情,復合了一次,我又故態復萌,二星期才見她一次,連電話也是一星期才談一次,我這個男朋友完全不合格了。
分手後,我跟她一直保持好朋友關係,有空便相約共晉晚餐,有講有笑,氣氛融洽。從來也不知道,她一直想告訴一些事情,每次都未能鼓起勇氣,而我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採取逃避的態度。
直至今天,我約她吃一頓美味泰式午餐,然後她從袋子裡拿出二封長信給我看,看後頓覺悵然若失。原來她一直以來都深愛我,根本很難做甚麼知己好友,因為每次見了我,都令她感到痛苦,今天她鼓起勇氣將多年來的心事,盡寫在紙上,那筆跡越寫越潦,心情之起伏可見一斑。
我倆之所以不能一起,主要是我並非基督教徒,她最大的心願是能夠與愛侶有共同信仰,一起事奉主,共建基督教家庭。
那封信,令我十分感動,令我感到歉疚,也令我覺得辜負了她,那一刻,真想立刻拖著她玉手向她示愛。
在旺角地鐵站,我目送她離開,也感到心酸,因為她決定今年內,暫時不再跟我見面,以免見得更痛苦。
今後我倆會否再一起,完全不能預料,她深信神自有安排的。
每當想起她,惆悵依然。
1 則留言:
要是因為係神而吾可以令你地兩個互相愛慕既人響埋一齊,果個已經吾係一個神。最主要係個女仔既心魔阻止你地,有時有宗教信仰吾係吾好,不過普篇地被宗教影響日常生活,我見得太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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